
1、承包標的基本情況:福建省石油化學工業設計院廣州分公司(以下簡 稱廣州分公司)于2010年5月7日成立,系發包方在廣州市的分支機構。
2、承包范圍:從事石化、醫藥、民用建筑的咨詢、設計,以營業執照登記的為準,且不得超過發包方的經營范圍。如超過發包方經營范圍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與發包方無關。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發包方有權追償。
3、承包經營利潤:發包方對廣州分公司經營業務承包實行利潤考核。按廣州分公司項目年設計費收入分梯段累計收取承包經營利潤,稅費各自承擔。具體承包經營利潤按如下執行:年設計費收入不足250萬元(含250萬元)的,繳納31.25萬元;在250-500萬元(含500萬元)的,繳納43.75萬 元;當500萬元<年設計費收入≤750萬元時,繳納66.25萬元;當750萬元<年設計費收入≤1000萬時,繳納86.25萬元;當1000萬元<年設計費 收入≤1250萬時,繳納106.25萬元;當1250萬元<年設計費收入≤1500萬時,繳納126.25萬元;當1500萬元<年設計費收入≤1750萬時,繳納146.25萬元;當1750萬元<年設計費收入≤2000萬時,繳納166.25萬元。承包方每季度根據當季度設計費收入按上述相應比例繳交承包經營利 潤,每年的第四季度末進行結算,不留余款。
4、承包經營利潤遞增率:每年年設計費收入最低保證金額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25萬元,承包經營利潤進行相應增加。
5、承包風險抵押金:承包方須在承包合同簽訂后5日內向發包方交納承 包風險抵押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6、看樣聯系人:王女士,聯系電話:13799998478
詳見附件
福建省石油化學工業設計院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經營業務承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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